《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社封面报道

制定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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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院长潘教峰长期关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在多年的调研中他注意到,现阶段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仍处在关键期,存在着各地自动驾驶管理标准规范不一等问题,亟须提前开展制度法规、管理规范、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布局,加快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

基于调研情况,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潘教峰提出自动驾驶标准研制的建议,他希望在自动驾驶进入大规模商业化发展前,制定全国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技术管理标准,出台全国性管理标准规范,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营造一个好的环境,也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在国际竞争中赢得先机,实现高质量发展。

“建议提出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从解决当前存在问题、优化产业布局、谋划未来产业发展方面,建立健全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加强设施标准协同,加强标准实施,以及进一步加强智能驾驶技术研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同时加强部门协同,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潘教峰说。

“在办理建议过程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多次与我主动沟通,通报办理情况,征询办理意见,以书面文件形式给予非常详实的答复。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以回信的形式对办理建议给予答复,让建议得到了有效落实。”潘教峰介绍,比如在建立健全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方面,修订发布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提出2025到2030年标准体系建设的规划,为整个标准体系建设提供了指引和预安排。同时组织开展了15项国家和行业标准。总体来看,已初步建立起一个能够支持低级别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的标准体系。

在推动跨行业、跨领域标准协同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共同签署了有关协议,推动相关标准融合协作。在加强标准协同方面,修订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签署了共享共建协议,开展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的综合评估。明确在一个地方通过检测后进行异地测试不需要重新检测,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

在加强准入管理和标准落地实施方面,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的标准,开启了高级别自动驾驶应用体系,制定的一些技术规范,与国家已出台的一些标准和正在制定的标准相统一,从源头上推动标准规范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