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与品牌》杂志社学术 ACADEMIC

企业科技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思考

摘   要:全球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逐渐突显出来。为进一步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建必不可少。基于此,本文从科技创新视角出发,简单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在此基础上从创新证据规则、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高地”、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三个方面对企业科技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构建进行研究。

关键词: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律制度逐渐完善,尤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不仅对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进一步的制定与修改,并且还建立了知识产权法院,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现阶段,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逐渐成为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1]。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人民法院共新收334951件各类知识产权案,含存旧审结案319651件。与2017年相比,新收案件新增数量97716件,上升了41.19%,新增含存旧审结案93972件,上升了41.64%;地方人民法院含存旧审结知识产权案4064件,新增422件,上升了11.59%;有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知识产权犯罪案共1434件,新增334件,上升了30.36%。所有含存旧知识产权犯罪审结案件当中,有1852件翻假冒注册商标罪,新增1652件,上升了9.78%;假冒注册商标、商品销售罪共1724件,新增230件,上升了15.39%;假冒专利罪件;著作侵权案136件,减少23件,下降了20%;侵权复制品销售案6件,新增2件,上升了50%;商业秘密侵权案39件,新增13件,上升了50%;地方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二审案共683件,新增150件,上升了28.14%;含存旧审结案668件,新增128件,上升了23.7%[2]。


2.企业科技创新营商环境需求


自党的十八大会议以来,党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起了关注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想塑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那么就必须要关注产权保护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主要的提升措施为以下几方面:

第一,各个地区需要将“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进行落实,并以此为基础,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公平审判,为我国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需要构建一个建立在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基础之上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首先,加大对重复侵权、故意侵权等行为的管理力度,并通过增加赔偿的方式,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进一步的遏制,使权利人的权益得到保护[3]。 

就大数据的泄露纠纷事件,中国目前正在使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相应监管。尤其要注重建立审慎、自洽的司法保护制度,处理“数据权的纠纷”[4]。


3 侵犯知识产权的违纪赔偿制度分析


引入侵犯知识产权的违纪赔偿制度以及确保有效地执行侵权违法行为赔偿相关的制度。

目前,只有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侵权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赔偿条款,而其他的现行法律都没有制定相应的赔偿条款。现阶段中,专利法以及著作权法正处于修订的过程当中,人民法院必须要行使自身的权利,积极的参与到各类法律的修订工作中,使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5]。


4 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高地”


某市知识产权法院自建院以来,聚集专业强院以及实行人才兴院,自主推动开放、包容、运行效率较高的专业化司法人才培养管理措施,重点提高团队的革命化、正式化、专业化、职业化以及国际化的构建,为服务我国创新推进发展措施给予人才支持。其做法为:

一是明确人才培养的“专业化”目标。构建知识产权法院,提高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快速转型,增加对外开放的实际需要以及长期考量的范围,这是知识产权专业法院的基本职责任务。以专利、商标以及著作权作为核心内容的知识产权拥有无形化以及技术化的特点,知识产权规则具有国际化的特点都对知识产权司法专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精通法律、掌握技术以及具有国际化知识等方面。其知识产权法院团队建设始终坚持基础的职责使命,对于专业的司法实务人才数量以及水平有着更为清晰的认识,这将直接影响到可否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全新要求互相适应,进一步确立知识产权审理团队构造的核心是专业化,特征也是专业化,环绕着专业化来更好地培养人才。

二是优化专业人员的发现培养体系。法院党组对人才工作的中心引领作用进行充分的发挥,把人才培养加入到法院团队构建中去,始终重视增强团队的政治构建,全方位将干警中的各个人员其具有的法律政策使用水平、防控风险水平、群众工作水平、科技使用水平、舆论带领水平进行提高。在审判实践中通过绩效考核、审理疑难复杂案件锻炼磨砺干警、识别发现专业人才,建设专业的法官会议、调研团队、法官辅助委员会专业平台进行业务方面的学习以及研究,开展与司法院校的学术交流、选择参与知识产权国境之外的专业化培训、专业化国际论坛等多种形方式的高级专业人才培养方式,自主参与到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交流以及合作。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知识产权保护逐渐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尤其在当前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的构建越来越重要。对此,企业应该创新证据规则,全力打造知识产权审判“人才高地”,以此维护企业知识产权,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于君伟.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D].中国政法大学.

[2]周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侵权案超半数撤案[J].中华商标, 2017(07):74.

[3]夏道虎.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念与实践——基于江苏创新经济发展与司法保护的思考[J].人民司法,2019(16).

[4]王明珠,郑莹.新市民权利的司法救济机制构建与完善——以协商纠纷解决机制为视角[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 000(005):62-67.

[5]曹地妮.知识产权侵权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究[D].2019.

责编/马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