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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特殊地质地貌类型区转移支付实行差别化政策

    来源:本刊原创     2026-04-22     两会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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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质地貌条件是影响区域发展成本的主要自然因素,特别是对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业、城市建设等重点行业的影响很大。”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民革贵州省委主委、中科院地化所副所长王世杰向记者介绍。他说,地质条件主要影响建设项目地质安全、开发难易程度、地基承载力与稳定性等;地貌条件则主要影响建设项目的选址、施工难度、生态建设成本等。

        王世杰说,我国幅员辽阔,地质地貌类型众多,相对特殊地质地貌类型区的省份可分为四类,青藏高原高寒(冰缘)地貌区、西南喀斯特地貌区、西北干旱半干旱沙漠地貌区、黄土高原地貌区。这些地区矿产、水能、生物、旅游等资源极为丰富,是我国未来加快发展的潜力所在。“但受地层岩性复杂、断层密度大、地表起伏大、地势(海拔)高等特殊地质地貌条件影响,导致区域发展成本大幅度增加,成为制约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对此,王世杰认为,中央财政应该对特殊地质地貌类型区转移支付实行差别化政策。一是建立中央对特殊地质地貌类型区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这些区域中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二是完善转移支付测算办法,在2012年把“地表起伏度”因素引入“交通运输”均衡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算账基础上,请求将“地表起伏度”、“特殊地质地貌”、“生态环境建设”等因素引入“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保障性住房”等相关的支出科目算账,进一步加大对这些特殊地质地貌类型区的补助力度,逐步缩小财政标准收支缺口;三是加大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多采取“因素法”分配方式直接切块下达各省,弥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资缺口,充分考虑“特殊地质地貌区”建设成本高的差异因素,完善专项转移支付相关分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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