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丨全国人大代表李毛:建议加快完善科技创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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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围绕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我国还存在产品技术含量不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应该增强自主创新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毛建议,要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立法,进一步保障科技创新的持续性、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释放科技创新的潜力和活力。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毛
加快完善科技创新立法,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科技政策要聚焦自立自强。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李毛建议,加快完善我国科技创新立法。虽然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鼓励自主创新的法律制度,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还面临一系列困境。
李毛认为最突出的问题有四个方面:首先,制度设计不够系统性、体系化;其次,缺乏创新容错环境;第三,科研人才评价体系不健全;另外,国家资金支持政策有待进一步优化。
对此,李毛建议,重新梳理整合现有的科技创新方面法律法规,尽快出台科技创新法,进一步凸显科技创新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的核心战略地位,通过立法对科技创新行为、组织、体系建设与维护、资源配置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与使用、成果保护等形成法律支持,运用法治力量破除障碍、激发活力,让每一次创新都有“勇”有“谋”、见“质”见“效”。
在制度设计上,李毛提出,要突破常规性制度束缚,重点支持原创性、突破‘卡脖子’技术的重大科研项目,实行项目承诺制。比如,针对重大科研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应明确哪些情形可以不经招标程序,先采购后审计,最大限度缩短创新周期,加速产品上市。
根据研发实际需要,不限预算、按需投入,在制度上提升保障能力,聚拢资源向创新倾斜,最大力度支持保障创新研发和项目落地,避免科研进度受阻于资金短缺。
李毛还建议,制定科技创新扶持保障条款,进一步完善容错免责机制,特别是要保护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的创新权。同时,构建符合企业创新特点、成果产出方式且面向一线科研人员的人才评价体系,让“工资靠课题,奖金靠成果”的创新导向上升为规章制度,让科研人员的收入、奖励、股权等在法律上得到保障,真正形成崇尚创新、尊重创新、热爱创新的良好生态。
(《民生周刊》全媒体记者 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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