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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亚湘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提案

    来源:     2026-04-11     两会聚焦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在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东北地区在实施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双一流”大学建设有力推动东北地区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等快速提升,高层次人才外流趋势得到有效遏制,人才回流现象初步显现;政府职能转型进步加快,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投资不过山海关”现象得到明显改善。

    但同时,东北地区科技创新活力仍然未得到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尚未定型,“双一流”大学建设下制约高校有组织科研创新模式的政策性、管理性藩篱依旧没有破除,吸引与引导高层次人才扎根东北、贡献祖国的保障性措施弹性不够等问题明显。

    东北地区各创新主体互动开放不够。企业是创新的主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源头。长期以来,东北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特殊历史传统,国有大中型企业、军工企业实行垂直管理,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互动不够、协同创新不足成为当前制约东北企业创新力不足的重要原因;表现在创新过程中,各自为战、单兵作战的思维模式与工作模式占据主导地位,轻视东北原创性技术在本土的转移转化与应用现象频发。

    “双一流”大学建设政策协同与配套不足。表现在教育部、财政部以专项经费形式支持“双一流”大学建设,由学校自身统筹相关经费落实建设目标,但同时科技部以国家专项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形式开展竞争性项目申报与评审。在这一过程中,在确保项目绩效的同时,也增加了高校在“双一流”大学建设过程中因追求项目数与经费数的精力与目标耗散,制约科研“放管服”政策和去“四唯”政策落实。

    东北振兴靠东北人才技术的信心不足。从人才占有量上看,东北地区拥有占全国12.4%的研发机构和8.4%的研发人员,占全国10.2%的高等学校和11.2%的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数量;从地区客观条件看,东北地区整体工业基础健全,创新基础较好,制造业较为发达的客观优势必然会吸引大部分东北优秀人才扎根在东北。当前,由于各种机制体制性限制,收入分配在人才资源调节中的杠杆作用发挥机制不到位,造成高层次人才支持不够、关怀不够的问题依然明显。

    为进一步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扎实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东北地区高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科技贡献作用,特提出以下建议:

    1. 建议科技部、教育部在东北地区高校有基础的领域布局建设若干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国家科技计划中探索设立若干非竞争性专项(为东北产业振兴亟需的技术领域),减少试点定向由东北地区高校自主申报。

    2. 建议中组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青年千人计划、杰青、优青等青年人才项目方面,对东北地区的申请者在年龄方面适当放宽政策。结合东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发达地区“两院”院士在东北开设工作站,并放宽相关限项。

    3. 建议财政部、科技部对与东北地区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给予项目、政策、资金等特殊支持,引导国企通过联合共建研发平台等方式主动加强与本地高校合作。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推动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从机制上开放国有大中型企业、央企等相关资源,积极与地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

    4. 建议中组部、国资委等出台政策对东北地区央企领导干部建立决策容错制度,如在大胆采用东北高校和院所技术因中试熟化本身存在转化风险等原因,造成的技术转化失败等方面。建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下放相应收入分配权限,赋予东北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相应权限,进一步发挥收入分配在资源配置中的杠杆作用。

    责编:代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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