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趋利避害 对“互联网+”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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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副总理韩正、孙春兰、胡春华、刘鹤
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社记者 燕雁 摄
新华社记者:总理,您好。最近几年“互联网+”和共享经济发展的势头非常迅猛,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未来的发展可能还有一些障碍。所以请问总理,您对此怎么看?未来政府对推动“互联网+”有什么新的举措?谢谢。
李克强:如果说中国经济这艘巨轮这几年能够行稳致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世界科技革命新一轮浪潮中成功挂上了“互联网+”这个风帆,它催生了新动能。这几年我们还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成为发展主动力,使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革。这些都是相互关联的,从而有效避免中国经济“硬着陆”。大家知道,前几年“硬着陆”的声音是不绝于耳的。现在经济稳中向好,新动能等上述这些方面都起了重要作用。
“互联网+”不仅加出了新动能,而且它是最大的共享经济平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推动着经济社会生活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让科技精英也好,企业家也好,都有展现能力的更多机会,更让亿万草根能够发挥聪明才智,表现他们独特的价值。
当然,“互联网+”作为新事物,它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关键是要趋利避害,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对于“互联网+”,不能怕惹事、图省事,出现了某些问题就一巴掌打死;也不允许利用“互联网+”搞坑蒙拐骗,败坏“互联网+”的声誉,搞抹黑。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细心呵护这一新动能。下一步我们还要采取推动“互联网+”的许多新举措,比如说过去一些“互联网+”的企业总是到海外上市,现在我们已经要求有关部门完善境内上市的制度措施,欢迎他们回归A股,同时要为境内的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创造更加有利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我们还要推进“互联网+”来拓展“智能+”,把它和医疗、教育、政务服务等结合起来,推动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向前发展,既快又健康。当然,对如何推动发展,既要符合发展规律,又尽量不要让传统思维限制我们的想象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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