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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时间:2015年03月12日信息来源:本刊原创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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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伍跃时是隆平高科董事长,今年两会期间,他最关心关注的当然就是“三农”问题。他所带来的提案全部与农业有关。3月10日,记者在北京铁道大厦对他进行了采访。

    伍跃时表示,我国是农业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之一,提高农业经营户在灾害条件下的可持续生产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经营者不“因灾返贫”,是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他说, 2014年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489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373.8亿元,农业保险支付赔偿214.6亿元。农业保险制度对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和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覆盖范围、补偿率以及运营机制上看,农业保险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保额不足、补偿率低是一个方面的原因。”他以农业种植险为例向记者解释,2014年,某种业公司在品种推广过程中,受持续低温阴雨天气影响,造成减产损失,统计受灾面积约1万亩,当地农民每亩物化成本约500元(不考虑地租和人工费用)。保险公司按每亩200~300元给予赔偿,赔偿额只占物化成本的40%~60%。低补偿率不足以弥补农民的灾害损失,导致不少农民不断上访,造成恶劣影响。

    “同时,也缺乏再保险支持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伍跃时接着说道,我国非农业保险业务在承保时会通过联合承保或再保险的形式承接大额高风险保,然而在农业保险领域的发展却很不成熟。一个险种只能由一家保险公司承接、农业再保险对象和险种的局限性导致保险公司缺乏大灾风险转移机制,一旦出现大灾巨灾,保险公司无力抵御。

    针对上述问题,伍跃时认为,农业生产不仅市场风险大,而且受自然灾害影响大,但目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窄、保费标准低、赔付率低,不能很好地保障农业生产的持续性。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家财政作为保障的农业生产自然灾害保险体系,实现农业自然灾害保险范围全覆盖,提高保额标准和赔偿水平,保障农民再生产能力。“仅仅做到这些还不够,还要建立完善农业再保险机制。”伍跃时说,政府应制定出台《农业再保险法》,加大对农户的直接保费补贴和对保险公司的政策性优惠补贴。同时,还要探索建立农业保险“政府主导、第三方介入、保险公司承保”运营模式,保证将政策性的农业保险落到实处。

    

( 本刊记者/任晏黎 王圣媛 张瑞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