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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热议基础研究:科研不能“虚胖”

 时间:2021年03月10日  文/本刊记者 李曼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基础研究作为2021年度重点工作。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要健全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投入,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0.6%,落实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

2021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举行的“部长通道”采访活动上,科技部部长王志刚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国家创新体系中,基础研究的比重和位置越来越重要,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也更加合理,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自由探索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格局也正在形成,在铁基超导、干细胞、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等领域,以及在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学科都要取得一批基础研究成果。  

近年来我国对于基础研究投入有很大进步,“十三五”期间,整个中央财政科技投入增长了70%,但基础研究投入翻了一倍。这就说明在整个研发投入结构方面,基础研究投入的比重在加大,2019年基础研究经费投入达到了1336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支出的比例首次突破6%。2020年,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公报显示,基础研究经费1504亿元。

“一个好大学的基本标准是基础科学要好,‘数理化天地生’要好。”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所长、中国科学院院士王贻芳再次呼吁加强基础研究,他提出要关注基础研究不同领域的需求,开展对基础研究稳定支持的试点。

未来我国如何才有更多“硬科技”成果?王贻芳认为,科研不能“虚胖”,要克服基础研究“短平快”等问题,“这跟我们基础研究支持不足、科技管理体系中缺乏稳定支持有关,大家都要竞争有限的经费与项目,必须在短周期内完成任务,使得需要长周期的研究与积累、有风险的重大疑难问题、不太出彩的基础性研究较难开展。”

王贻芳建议,对基础科学进行更稳定的支持,有关部门可选择基础较好的研究所开展稳定支持试点,“稳定支持是为了充分发挥科学家的作用,聚焦重大问题、需要长期积累的研究方向和关键技术以及基础材料/元器件/软件/数据库等。其核心是政府管理部门放权,将决定权交给科学家,交给科研单位,交给领域内的科学家共同体,因为他们最了解自己领域的发展情况,也拥有最权威的专家,领域发展的好坏跟他们的核心利益有关,稳定支持的对象应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单位,让法人通过自己掌握的资源,负起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对自己的研究领域守土有责,开展核心能力建设,完成国家赋予的长期和重大任务。”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科技厅厅长罗平表示,近年来,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一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安徽相继布局。76个光子的量子计算原型机“九章”顺利构建、“人造太阳”超导托卡马克大科学装置(EAST)多次刷新等离子体运行世界纪录、世界上分布最广的中国种茶树全基因组信息成功破解……“这些成果都是具有国际水准的基础研究原始创新重大突破。”罗平认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基础学科研究还需加大力度,诸多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最终还要落脚到基础研究的自主成果之上。

“强化原始创新,扎实推进关键技术攻关,才能清除‘卡脖子’困扰。”对此,罗平建议,通过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释放创新活力;完善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和保障机制,统筹创新资源;加强科研攻关体制机制创新;支持优势单位纳入新一轮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体系;支持骨干企业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转建或牵头组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新兴前沿交叉学科领域加强布局,支持国家实验室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吸引全球顶尖科技人才来参与开展重大基础研究工作;进一步改革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方式,激发青年人才基础研究的潜力和活力。

“基础前沿研究是讲明天、将来的事,离不开创新主体的参与。”全国政协委员、佳都科技集团董事长刘伟讲出对基础研究的看法。只有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企业创新的脉动才会澎湃强劲。“这就需要加大原始积累和基础研究投入,建议加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非定向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鼓励在科技领先企业参与基础研究,更要保持耐心和定力,以更加包容的态度看待基础研究的发展。”刘伟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周忠和建议,在鼓励和支持基础研究过程中,一是要从管理机制探索上下功夫,营造有利于基础研究的文化与环境;二是做好“三个平衡”,即自由探索与目标导向的平衡、竞争性经费支持与稳定支持机制的平衡、政策的继承稳定与发展变化的平衡;三是继续大幅增加对基础研究的投入。

责编:代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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