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兆华委员自主创新战略应倚重中小微企业

时间:2013年03月13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字体:

 

常兆华委员:自主创新战略应倚重中小微企业
 


  “企业作为创新的主体已经形成举国共识,但到底依托哪一类的企业创新并没有明确;而对此如何加以确定会影响到国家有限资源的配置和国家创兴战略最终的执行效果,因此必须加以重视。”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兆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认为,创新企业存在一条微型—小型—中型—大型-超大型企业的生物链,相互间存在着一个良性的兼并与被兼并的企业生态平衡关系。处于这条生态链条低端的为数众多的中小微企业,虽然处于朝不保夕的生存状态,但也是创新活力最高和能力最强、最勇于挑战现有技术现状,因而最容易出颠覆式原始创新成果的群体。如果国家把有限的资源主要放在繁殖、培育中小微企业身上,将会起到事半功倍、所有企业类型都得到兼顾的效果。反之,则会有大企业吃不饱,中小微科技企业成片倒的后果,且难以培育出一个数目庞大的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新创业精英群体和精英体系。

  但是目前,一是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动性和热情不够高。企业自主创新,特别是原始创新,在国内相对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二是国内企业自主创新的客观条件并不太成熟。虽然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国内综合工业基础有了很大进步,但对自主创新尚没有形成足够的支撑力,知识产权体系根基也很薄弱,各学科水平参差不齐且相互间缺乏有效协同,产学研之间多处于相互隔离、孤芳自赏的状态,不同层级的国际一流专业人才严重匮乏。第三是国家政府部门对中小微企业存在过度监管的现象。

  因此,他建议:国家千人计划和各种地方人才计划应继续坚持并尽量向中小微高科技企业倾斜;国家的一些与科技创新有关的具有风向标作用的荣誉称号(比如说科学院与工程院院士等称号),特别是与这些称号捆绑在一起的重大而稀缺的社会资源,也应该向中小微高科技企业倾斜,从而鼓励和引导最顶尖的人才从大学、大院、大所、大国企甚至政府部门向小企业流动;在税费以及各种科研经费方面制定特定政策大力扶植科技类中小微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应研究将“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进一步明确定位为“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的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科学性、必要性和可能性。

( 责编/责编史文学 吴浪)